目前,河南省各地交警部門正在開展“一盔一帶”安全守護行動,那么,騎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是否會被處罰?5月18日,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,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統一部署,目前我省正處于宣傳倡導階段,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的,以教育引導為主,暫不實施處罰。
“一盔”指安全頭盔,“一帶”指安全帶。有關研究表明,正確佩戴安全頭盔、規范使用安全帶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%至70%。
按照部署安排,5月1日至31日為集中開展主題宣傳階段;6月1日至11月30日為勸導查糾階段,交警部門將堅持勸導提示與執法查糾相結合,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,助推市民養成安全習慣。
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未佩戴頭盔,如何處罰?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說,行動期間,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的,各地交警部門主要以教育引導、警告處罰為主,實行“以學促管”“學罰結合”的電動自行車管理模式,提高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。9月底前,各地要設立一批電動自行車宣傳教育陣地,實行電動車“學罰結合”管理模式,通過觀看違法事故視頻、學習抄錄交通安全法規、參加志愿勸導活動、朋友圈集贊等方式,督促騎乘人員自覺遵法守規、佩戴頭盔。
同時,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要求,各地交警部門要嚴明紀律,嚴禁捆綁銷售安全頭盔,嚴禁交警輔警參與經營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