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5月20日消息:公安部明確,6月1日起,執法處罰的范圍限定為騎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,暫不處罰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,繼續以宣傳引導為主。
5月19日,河南省委政法委官方公眾號“中原盾”也發布消息稱,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說,按照部署安排,5月1日至31日為集中開展主題宣傳階段,6月1日至11月30日為勸導查糾階段,行動期間,對于騎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的行為,各地交警部門將以教育引導、警告處罰為主,旨在減輕交通事故后果,減少交通事故死亡,督促騎乘人員自覺遵法守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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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報5月20日消息:公安部明確,6月1日起,執法處罰的范圍限定為騎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,暫不處罰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,繼續以宣傳引導為主。
5月19日,河南省委政法委官方公眾號“中原盾”也發布消息稱,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說,按照部署安排,5月1日至31日為集中開展主題宣傳階段,6月1日至11月30日為勸導查糾階段,行動期間,對于騎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的行為,各地交警部門將以教育引導、警告處罰為主,旨在減輕交通事故后果,減少交通事故死亡,督促騎乘人員自覺遵法守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