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四級高級法官王新耀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經許昌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,目前正接受建安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。
王新耀簡歷
王新耀,男,漢族,1958年8月出生,河南舞陽縣人,大學學歷,
198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1975年5月參加工作。
1975.05--1976.03舞陽縣孟寨拖拉機站工人;
1976.03--1984.03解放軍00253部隊服役;
1984.03--1992.10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;
1992.10--1997.12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科級審判員;
1997.12--2003.06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;
2003.06--2010.05歷任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、正科級審判員,賠償辦副主任、正科級審判員;
2010.05--2018.08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(其間:2016年3月評定為四級高級法官);
2018.8 在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退休。